今兒,嘮嘮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活動安排和服務的那些事兒
盤點近年案例,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“服務”可謂五花八門。有的提供宴請,甚至給黨員干部當“長期飯票”。有的投其所好,為黨員干部提供旅游、健身、娛樂活動,安排專人“埋單”。有的商人老板對黨員干部的生活“十分關心”,幫領導干部安排保姆、支付物業(yè)費,甚至提供私人管家式服務。除此之外,還有黨員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接送服務、無償提供的勞務、借用車輛或房屋等等。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,如此貼心的“服務”,背后可不簡單。說白了,黨員干部不管是被動接受還是主動謀求管理和服務對象“服務”,實際上都是利用手中職權或影響力搞特殊化,看似未收錢財,但助長了奢靡享樂,放大了腐敗風險;看似人情往來,實是模糊公私界限、突破紀法底線。
對這種行為,黨紀也有明確規(guī)定?!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零一條規(guī)定:接受、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,情節(jié)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?!稐l例》第一百一十一條規(guī)定: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,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,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財物,或者無償、象征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、使用勞務,情節(jié)較輕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(jié)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